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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2016年车辆购置税类热点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2016年车辆购置税类热点问题

1.外地人员在本地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否需要提供暂住证?

答:一、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第一条规定:“一、《办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分别如下: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签发机关所在地与车辆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书)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纳税人不在户籍地进行登记的,应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申报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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