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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回复: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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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回复: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日期:2018.10.16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努,同时销 售服劳、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就不同业努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 患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的销隹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曰,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乎提醒:对兼营企业而言,不是合并计算确定征免政策。未来我们需要关注此公告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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