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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经典,收好!4月1日后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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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经典,收好!4月1日后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的情形

日期:2019.3.19

4月1日前 4月1日后
已开票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应税服务中止 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纳税义务发生, 未开已申报 补开发票 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
纳税义务发生, 未开票未申报 补开发票 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存在滞纳金或罚款风险
纳税义务发生, 幵票申报 开发票 应按13%、9%新适用税率开具
强制按16%、10%原适用税率开具:
受票方:不能抵扣进项和税前扣除等
幵票方:存在罚款和虚开发票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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