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从最新10个虚开案例说开
来源:税乎网
日期:2019.6.14
目前受职业化犯罪团伙控制,“空壳企业”虚开发票依然频发高发,严重危害税收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各省市税务局都将打击虚开和偷逃骗税当成了2019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在6月份,各省市税局陆续公布了一批虚开发票的典型案例,税乎网随机抓取了10个样本进行了数据统计,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一、虚开发票的特征
10个案例中,向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起,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起,兼有上述两种虚开方式的3起。其中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起案例中,不能证明是恶意的两起,证明是恶意的4起。详细信息如下:
案例 | 定性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结果 |
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2019年第120号 | 向他人虚开专用发票 | 走逃失联、电话不通、不纳税申报、行业登记与事实不符、无实际经营能力、资金异常、公司存续时间短、顶额集中开具发票、资金异常 | 暂无 | |
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2019年第170 号 | 向他人虚开专用发票、取得虚开专用发票 | 走逃失联、电话不通、无实际经营能力、集中开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 国税发〔1996〕210号 | 暂无 |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19年第9949号 | 取得虚开专用发票 | 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 因稽查前进项已转出,不作补增值税处理;少缴增值税、城建税50%的罚款 | |
青税稽二处〔2019〕90110 | 向他人虚开专用发票、取得虚开专用发票 | 电话不通、走逃失联、资金异常、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虚假注册地址、公司存续时间短、顶额集中开具发票、资金异常 | 暂无 | |
明税稽处〔2019〕90003号 | 向他人虚开专用发票 | 进销不符、资金异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账务调整 |
泉税三稽处〔2019〕90146号 | 取得虚开专用发票(无法证明是否恶意) | 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 补增值税及附加、滞纳金 | |
云税稽处〔2019〕150020号 | 向他人虚开专用发票 | 进销不符、无货交易、资金异常、走逃失联、虚假申报、空壳公司开票、电话不通、无实际经营能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账务调整 |
茂税一稽处〔2019〕150001号 | 向他人虚开专用发票 | 电话不通、走逃失联、上下游走逃失联、申报异常、无货交易、资金异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账务调整 |
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2019年第66号 | 向他人虚开专用发票、取得虚开专用发票 | 电话不通、走逃失联、上下游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虚假纳税申报、资金异常、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 法释〔2002〕21号、国税发〔1996〕210号 | 暂无 |
武税三稽罚告〔2019〕69549号 | 取得虚开专用发票(无法证明是否恶意) | 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 因进项已在稽查前转出,不对增值税进行处罚;针对未缴城维税定性为偷税 | |
上述10个案例,虚开特征和数量统计如下:
1、走逃失联:被稽查企业走逃失联的6家,上下游走逃失联的2家。
2、电话不通: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共有6家。
3、纳税申报:不纳税申报2家,虚假纳税申报2家,申报异常的1家。
4、 资金异常:包括与上下游企业间,被稽查对象与第三方企业与个人间的资金往来,共有8家异常,主要特征是:资金回流、同日进出,或进入个人账户。
5、进销不符、无生产经营能力:共有5家,商贸企业购进的货物与销售的货物不匹配,生产企业无生产销售货物的能力。
6、定额集中开具发票:共涉及3家。因发票的紧张,虚开时都接近最高开票限额开具,集中在某一时间大量暴力虚开。
7、公司存续时间短:共涉及2家,因虚开不报税的原因,怕税局查出来,开完就跑。
8、 上游虚开:共涉及6家,通常在定案时需要销售方的税务机关向采购方税务机关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采购方方能被定性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行业登记有误:共有1家。
10、开票标的:10家全是货物交易。
二、企业如何应对虚开发票风险
1、税务登记时据实填写好相关的行业。虽然行业选择出错,不能成为定性的依据,但如果选择错误,与发票上体现的标的所属行业不符时,容易让税局对企业产生不信任。
2、电话登记正确。在税务登记时、更换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时,及时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尤其是电话的变更,确保税局能及时找到贵司。
3、工商地址真实。不要在虚拟地址成立公司,尤其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有真实的地址,有真实的租赁合同和发票。
4、防范上游供应商虚开。对上游企业进行详细的供应商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有实力,有诚信的企业合作。如果上游供应商走逃或开票不报税,下游将面临增值税不能抵扣的巨大风险。
5、不主动对外虚开。财税人员要及时向老板宣传税法,强调虚开的严重后果,财税人员是防范公司虚开的最后一道防线。
6、及时进项转出。对外取得的虚开发票,不要认证抵扣,当然是不要接受为妥当。如果事后发现是虚开的发票,应第一时间进项税转出,以规避未来可能存在的各种稽查风险。
7、证明自己不是恶意取得。发生稽查案例后,提供充分的证据取信税局,包括出入账单、运输单据、合同、付款信息等。如果被判定为恶意取得,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
8、不要无货交易。虚构货物交易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因为货物的流动涉及生产能力的认定、货源、运输的证明、出入库的证明等,只要证据链不完整,就非常容易查出,上述十例标的全是货物交易。当然小编不是鼓励你虚开服务发票。
9、资金支付方式尽量采用转账方式。现金交易在证明交易真实性方面不易被税务机关采信。如确实要现金支付,最好让对方有一个签收的单据。
10、商贸企业进销应一致。因无加工过程,两者不一致面临巨大风险。
11、物流证据充实。如果本方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运输费责任,哪么本方需要有运输发票等单据支持货物交易的真实性。
12、票款一致。买多少钱的货就付多少钱的款,如果事后达成折扣条款,需要有合同证据支持。
13、上游开票信息中银行开户行和账号一定要核实清楚,打款也打到上面的银行银户上。
以上仅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粗略分析,我们没有结合刑法、税法条文进行深入展开。但希望税乎网的以上分享能给您实践工作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