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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个税、香港人深圳上班多次出入境个税申报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66期)

发布日期:2019-07-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问题1. 对于自然人股东的公司资本溢价转增股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除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有关不征税规定外,其他自然人股东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2. 香港人在深圳办公早上入境,晚上离境,在个税系统怎么填报出入境时间?

        答:“首次入境时间”“预计离境时间”填写该纳税人首次入境和预计离境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预计离境时间”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变更。如果该香港人一段时期在深圳办公,工作期间的每天早上入境,晚上离境,“首次入境时间”填报第一次入境当天,“预计离境时间”可以填预计最后一次离境当天,一天内反复出入境的,可不调整。最终实际离境时间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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