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临2019-029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1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内容如下: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赵明远先生、董事先生、孙启先生、单志强先生、张晓军先生、王勇先生、姜臣宝先生、孔德生先生、刘伟先生、邵福群先生、王朝义先生、高炳岩先生、董学东先生、魏守忠先生、徐德祥先生、朴文浩先生、张玉春先生、周建平先生、张洪坤先生、张鹏先生、姚殿礼先生、伊成贵先生、赵彦志先生、李延喜先生、高岩先生、邵万军先生、刘彦文先生、张悦女士、武春友先生、赵振江先生、徐庆祥先生、刘振天先生、鄂成松先生、孙立国先生、崔鸿先生、李茂党先生、张力先生、赵光晨先生、唐丽女士、赵明锐先生、国长虹女士、李刚先生、单永利先生、王红刚先生、权日纯先生: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抚顺特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金额,虚增涉案期间各定期报告期末存货。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累计虚增存货1,989,340,046.30元,其中2010年虚增存货71,002,264.3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11%;2011年虚增存货487,921,246.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6.22%;2012年虚增存货559,851,922.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5.56%;2013年虚增存货184,446,258.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60%;2014年虚增存货185,060,636.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59%;2015年虚增存货163,090,290.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26%;2016年虚增存货186,675,886.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51%;2017年1月至9月虚增存货151,291,544.00元,2017年1月至9月虚增存货占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20%。
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二、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2013年至2014年,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等方式虚假领用原材料,将以前年度虚增的存货转入在建工程,虚增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期末在建工程。2013年至2014年间累计虚增在建工程1,138,547,773.99元,其中2013年虚增在建工程742,930,278.00元,2014年虚增在建工程395,617,495.99元。
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三、抚顺特钢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2013年和2015年,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方式将虚增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虚增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期末固定资产,2013年和2015年累计虚增固定资产841,589,283.99元,其中2013年虚增固定资产490,692,688.00元,2015年虚增固定资产350,896,595.99元。
抚顺特钢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四、抚顺特钢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4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将虚增后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虚增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折旧额,2014年至2017年9月累计虚增固定资产折旧87,394,705.44元,其中,2014年虚增固定资产折旧14,381,330.42元,2015年虚增固定资产折旧18,174,433.94元,2016年虚增固定资产折旧31,336,537.76元,2017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