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全国  >  西部创业:因虚开发票案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西部创业:因虚开发票案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09-29 上市公司税讯 我要评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98号

公告日期:2019-08-07

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你公司披露了《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你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吴春芳、罗立邦、赵恩慧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投了反对票,理由为你公司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古物流”)于2019年7月3日收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显示,大古物流可能补缴税金及罚款合计约为1.03亿元(不含滞纳金),而你公司未在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予以公允反映。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 根据你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反对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你公司认为上述事项不属于半年度报告所属期之期后事项,仍属于或有事项,涉税事项不满足转化为会计事项的条件。请你公司具体说明涉税事项是否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是否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最佳估计数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

       2.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大古物流涉税事项对你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8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9年8月7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