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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湖:接到税局口头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就自动重新申报补税

09-29 高新技术企业 我要评论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巨潮

日期:2016.4.25

链接原文: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当地国税局口头通知,公司已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要求公司对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并重新申报,同时提交了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皖高企认[2015]26 号文件复印件。该文件主要内容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决定取消安徽白兔湖汽配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F201134000214)。自认定年度起五年内,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同时取消安徽白兔 湖 动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 证 书 编 号 :GF201334000480)。”(注:安徽白兔湖汽配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公司 2013 年度及其以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 15%调整为 25%。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对 2013 年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新申报,因 2014 年度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

本次取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对 2014 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未产生影响。2015 年度公司将按企业所得税税率 25%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纳税。

公司按当地国税局要求进行纳税调整并重新申报,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接到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关政府部门关于该文件的通知。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特此公告。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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