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新技术金业认定管理小组关于取消四川亚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
川高企认[20182号
日期:2018-01-12
来源:高新认定网
各有关单位:
四川亚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证书编号GR201551000204)参加2017年四川省第四批高企更名,对照高企认定条件,专家对其更名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对其主营业务、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经专家组评审,该公司因研发费大于管理费用,所提供财务说明材料未能阐明原因,财务专家不予认可,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七条:“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规定,经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新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
2018年1月12日
抄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2018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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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乎网注:研发费不能大于管理费用吗?
我们知道企业的研发费要么进管理费用,要么资本化进无形资产,如果研发费包括资本化的部分,哪么研发费是大于管理费用的。现在的问题是高新企业企业认定标准中提及的研发费是否包括资本化的部分?
我们查阅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没有找到明确的规定不可以。据此我们理解应是包括的。
但是实践中个别税务机关认为是不包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