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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12366:按月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如何确定能否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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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12366:按月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如何确定能否免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9-11-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问: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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