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煤炭资源税缴纳时间
留言时间:2020-05-29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税总函〔2020〕73号文,5月份煤炭资源税缴纳时间是否是22日?分局按15日缴纳税款计算,征收滞纳金,能否退还滞纳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第一条规定,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