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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5月份山东税收经济指数

5月份山东税收经济指数

发布日期:2020-06-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税收经济指数,简称税收指数,是通过税收数据观察分析经济发展变化的一系列指标体系。山东省税务系统为进一步发挥好数据效能,不断深化税收分析,强化制度创新,研究创建了税收指数。

一、税收指数概述

纳税主体活力指数,是通过新增纳税主体、存量纳税主体以及开票纳税主体的变化趋势,综合反映纳税主体活跃度情况,衡量未来产生税收贡献可能性的指数。包含三个分项指数: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每一个指数下又分同比指数和环比指数两个部分,同比指数的基期设为上年同期,环比指数的基期设为本年上期。指数越高,代表当期纳税主体生命力越强,未来持续作出税收贡献的可能性越大。

纳税主体发展指数,是通过纳税主体一定时期开具发票金额与上年同期、本年上期的对比,反映纳税主体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跃程度和变动趋势的指数。由1个总量指数、5个分类指数以及2个结构指数共8个指数构成,每一个指数下又分同比指数和环比指数两个部分。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大于100,说明市场交易总量有所扩大,经济活跃度增强,纳税主体发展程度有所提升,整体经济走势向好;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小于100,说明市场交易总量有所下降,经济出现萎缩。

二、5月份税收指数

(一)纳税主体活力指数

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同比)为100.24,(环比)为90.10。

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同比)为112.82,(环比)为101.12。

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同比)为115.93,(环比)为102.88。

(二)纳税主体发展指数

1、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同比)为107.85,(环比)为102.19。

2、产业发展指数:第一产业发展指数(同比)为108.01,(环比)为101.96。第二产业发展指数(同比)为104.34,(环比)为102.72。第三产业发展指数(同比)为112.29,(环比)为101.59。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指数(同比) 为98.56,(环比)为100.43。

4、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数:中型企业发展指数(同比)为98.84,(环比)为98.8。小型企业发展指数(同比) 为115.25,(环比)为103.44。微型企业发展指数(同比)为199.25,(环比)为104.57。

5、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指数(同比)为113.82,(环比)为103.27。

6、民营企业发展指数(同比)为108.54,(环比)为102.2。

7、纳税主体结构发展指数:省外市场发展指数(同比)为108.06,(环比)为102.29。省内对外采购指数(同比)为110.77,(环比)为93.02。

5月份,随着全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稳步推进,纳税主体活力指数和纳税主体发展指数均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受五一假期影响,各类指数环比略有下降,但与去年同期水平相比,仍保持上升趋势。

附件:5月份税收经济指数表格.xlsx

2020年5月份山东税收经济指数

指数 同比 环比
类别 项目
纳税主体活力指数 新增纳税主体活力指数 100.24 90.10
存量纳税主体活力指数 112.82 101.12
开票纳税主体活力指数 115.93 102.88
纳税主体发展指数 纳税主体发展指数(总量) 107.85 102.19
产业发展指数 第一产业发展指数 108.01 101.96
第二产业发展指数 104.34 102.72
第三产业发展指数 112.29 101.59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指数 98.56 100.43
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数 中型企业发展指数 98.84 98.80
小型企业发展指数 115.25 103.44
微型企业发展指数 199.25 104.57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指数 113.82 103.27
民营企业发展指数 108.54 102.20
纳税主体结构发展指数 省外市场发展指数 108.06 102.29
省内对外采购指数 110.77 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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