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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关注!国税发〔2003〕89号关于房产税,二、(一)中说“交付使用”次月缴纳房产税。 请问,什么是“交付使用”判断标准是啥?

交付使用怎么判断

留言时间:2020-07-22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国税发〔2003〕89号关于房产税,二、(一)中说“交付使用”次月缴纳房产税。

请问,什么是“交付使用”判断标准是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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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房屋交付时间,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买者签字确定的房屋交付通知书或取得钥匙的次月为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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