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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机械租赁开发票

09-29 机械租赁开发票 我要评论

机械租赁开发票

留言时间:2020-07-21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领导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有机械租赁业务,对方要求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3%的机械租赁发票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六)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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