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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之间转让份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之间转让份额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留言时间:2020-07-23

咨询对象

山东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A企业将部分或全部份额转让给另一有限合伙人B企业,A企业和B企业需要就该份额转让协议缴纳印花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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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征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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