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税务: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税务: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日期:2020.8.24

来源:山东税务

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