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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2020年9月1日起资源税的纳税期限有什么新规定?

2020年9月1日起资源税的纳税期限有什么新规定?

日期:2020.9.6

来源:山东税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规定:“第十二条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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