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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缴纳期限和方式有什么变化?

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缴纳期限和方式有什么变化?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答:水土保持补偿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按次缴纳的,应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期缴纳的,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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