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山东  >  山东省税务局:滴滴发票抵扣

山东省税务局:滴滴发票抵扣

09-30 滴滴发票抵扣 我要评论

滴滴发票抵扣

留言时间:2019-07-09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请问这样的滴滴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临沂的税务局说不可以抵扣

附件

滴滴.jpg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