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品名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27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我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品名较长,报关单上品名写不下,超出部分写在报关单备注栏里,这样会影响我司进行出口退税操作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出口业务时,备注栏应备注“出口”字样,备注出口合同号、提单号、出口额(外币成交价FOB价)、币别、汇率。
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咨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