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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农民工工资发放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

农民工工资发放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

留言时间:2019-12-17

纳税人所属地

山东

问题内容

请问农民工工资发放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如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金,鉴于农民工工作性质特殊,流动性较大,通过什么方式缴纳?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山东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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