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
济南税稽一通〔2021〕10号
济南XXX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XXX176235Q):
事由:税务稽查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通知内容:请你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前提供以下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所有资料需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
1、2017年购买赞皇县XXX商贸有限公司商品发生业务往来的付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2、与赞皇县XXX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3、其他能够证据你公司与赞皇县XXX商贸有限公司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运发票或单据)。
2021年5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询问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
济南税稽一询〔2021〕23号
济南XXX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请XXX于2021年05月18日14时到济南市洪楼西路37号就涉税事宜接受询问。
联系人员:姜蓉
联系电话:88117089
税务机关地址:济南市洪楼西路37号
二O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