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广东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广东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广东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6-17 15:14: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单位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清单详见附件)文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清单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接收调查,逾期我局将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户企业名单(1)

文书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