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留言时间:2020-03-0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目前我公司想从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联系了税务局目前没有该政策,如果不转小规模纳税认,公司税收会很高,很难支撑,麻烦尽快答复下,带来不便,请谅解,谢谢!
附件
19年收入.png
20201收入.png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3-04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没有相关延续的文件。
2、为积极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治工作,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以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帮扶企业缓解缴税压力。
为了积极支持新冠防治工作,电子税务功能已实现延期缴纳税款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理路径是: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选择“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进行办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