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综合所得汇算案例
日期:2020.1.16
来源: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培训PPT
例1:钱多多为北京迪瑞事务所员工,2019年发生以下个人所得税事项:
(1)全年取得的工资收入为300000元;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三险一金为65460元;企业年金10080元,商业健康保险1400元,两项合计11480元;专项附加扣除61600元。迪瑞事务所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已预扣预缴其个人所得税7626元。
(2)全年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3000元,支付单位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5440元。
(3)全年取得稿酬所得70000元,支付单位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840元
(4)全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00元,支付单位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0000元
请问:钱多多应该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解析:
钱多多全年收入额为:=300000+103000x80%+70000x80%x70%+500000x80%=821600元
减除专项扣除65460元后的余额为756140元,超过60000元,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符合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全年综合所得用纳税所得额=821600-60000-65460-61600-11480=62306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623060x30%-52920=133998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33998-7626-25440-7840-80000=13090元
(3)钱多多应于2020年3月1日~6月30日,向其任职、受雇单位北京迪瑞事务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例2:中国公民金灿灿为境内企业迪瑞公司的职员。其2019年的收入情况如下:全年取得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180000元。无其他特殊性工资薪金所得。3月给大华公司提供培训收入20000元;6月给联华公司提供培训收入30000元。3月出版一本专著,9月获得稿酬50000元,12月获得稿酬100000元。10月将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提供给迪瑞公司使用,一次性收取使用费300000元。其2019年发生的支出如下:
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共计50000元。
发生符合扣除标准的住房贷款利息12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0元。
发生符合扣除标准的企业年金6000元。
通过红十字会向教育事业捐赠150000元。
请问:金好好2019年度综合所得应交所得个人所得税?
解析:
(1)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为180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20000+30000)x(1-20%)=40000元
稿酬所得收入额=(50000+100000)x(1-20%)x70%=840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300000x(1-20%)=240000元
综合所得收入额=180000+40000+84000+240000=544000元
(2)2019年公益慈善捐赠扣除额的计算:
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544000-60000-50000-12000-10000-6000=406000元
准予扣除公益慈善捐赠限额=406000x30%=121800元
实际捐赠150000元>121800元,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121800元
(3)2019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406000-121800=284200元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应交个人所得税=284200x20%-16920=39920元
下载完整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