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北七家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10-11 10:35来源: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北京中兴恒业房地产开发中心:91110114102683068N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审核结果及申报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项,《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桃花苑住宅小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已审核完毕,该项目应缴土地增值税9,677,225.01元、已交土地增值税321,469.65元、应补缴土地增值税9,355,755.36元。请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北七家税务所(地址:昌平区定泗路北七家镇人民政府西侧,电话:80126736)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9,355,755.36元。逾期缴纳的,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必须先依照本通知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的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北七家税务所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