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2022年第3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
关于对天津深中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特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下列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天津深中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龙头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大旅税龙 通 〔2022〕 52 号
天津深中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1202226818890007
事由: 你单位可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依据: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
通知内容:请你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联系旅顺税务局龙头税务所办理减税申报事宜。
需要携带的资料:
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所得税年报基础信息表。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411-86397086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