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税务局:纳税人见证 随机抽选检查对象
发表时间: 2019-08-28
来源: 2019年08月27日《中国税务报》B2版
作者: 徐卫兴 王炎春 张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稽查局召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会,在纳税人共同参与和见证下,完成了市级重点稽查自查企业的随机抽取工作。
税务人员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双随机”平台,现场制订了抽查方案,在200多名纳税人的见证下,分别由3名纳税人代表从宜昌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的200多户纳税人中,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48户自查对象。稽查人员现场对随机抽取的企业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并进行了相关纳税辅导。
据了解,被抽取的企业在1个月时间内先期完成自查工作。在此过程中,如企业自查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如实报告并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工作,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税务稽查部门会依法从轻处罚或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企业自查工作结束后,宜昌市税务稽查部门将于随后的1周内,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对企业申报纳税情况实施核查。如果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建立客观、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不仅可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同时,也可有效增强企业税收风险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稽查部门执法水平。”宜昌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邓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