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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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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

日期:2019.12.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一、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

(十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

所得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

国际税务司

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

纳税服务司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稽查局

财务管理司

督察内审司

人事司

党建工作局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三、直属单位

教育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集中采购中心

税收科学研究所

税收宣传中心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中国税务杂志社

中国税务报社

中国税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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