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该分别的时候了——写在专项附加扣除落地后
日期:2019.1.16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以来,已过去1个多月,在此期间,税乎网积极跟随国家的税制改革动态,第一时间向所有税乎用户提供国家最新政策、答疑解读和新个税改革的的相关资讯,相关信息深受用户的喜爱。
所有用户也借此投入到了新个税的学习大浪潮中,积极参加各种中介机构和税务局组织的培训,在各大微信群里进行了很多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国家和地方税局每天答疑、解读不断,多维度的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吃透政策,使新个税改革成了全中国人密切关注的一件大事。
为什么大家如此关注此事呢?
第一,从政策层面讲,涉及到了所有纳税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子女教育、自身学习教育、租房、买房,还包括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而生活就是一个五花筒,各种情况都可能存在。
第二,专项附加扣除和费用扣除(大家俗称的起称点)一样,是非常简单直接的减税方式,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无疑这是国家给了大家一个红包。
第三,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到三方当事人:自己和家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涉及到两个系统:自然人个税系统APP/WEB端、个税扣缴客户端,因软件也是新事物,大家操作也不熟悉。
有了上面提及三点原因,大家学习热情高涨,此时问题来了。在税乎群,我们每天都有很多老师义务答疑,解答群友各种问题,包括初级的和稍有难度的问题,时至今日,依然问题不断,虽然我们提供了很多原汁原味的政策法规,权威的答疑,但依然不能全面解决大伙的需求。究其原因是什么呢?
我们在网上见过一个讲课案例,老王婚前婚后有6个孩子,问子女教育最多扣除多少?像这个老王,在全国也找不到几个类似的吧。大家注意力开始转移,专门研究这些奇奇怪怪,实践中极不常见的问题,研究清楚一个又研究另一个假设场景的问题,反反复复,而忽略了常规问题、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解决。
税乎一直提倡,实践出真知。针对大多数人而言,要抱着解决实践中问题的目的进行学习。我们必须先解决温饱问题再考虑其它层面的需求,不是这样吗?
而另有一些网友,研究比较深入,讨论现行政策的各种不公平,不合理。比如非独下实际赡养人最多扣一千,还有离婚后还要找配偶协商子女教育费的扣除问题等等。这些思考对立法工作的推进是有帮助的,但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更关心的是如何执行好现行政策,而不会出现风险纰漏。
哪我们应如何学习呢?
个人觉得要尊重政策,要尊重原文。在新政策出来后,税乎网第一时间梳理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条文,包括新个税法、条例以及国务院、税总发布的一系统文件中涉及的内容,形成了一个简洁版本的通用条款加六项附加扣除的文件(俗称6+1条款,全文约6页)。遇到网友的提问,一般问题我能随口解决,但针对比较特别的问题,我一样要拿出此文件,对照看文件表述。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一直提倡我们对条件,到底对什么呢?不就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对法规条款嘛。但我们往往忽略了原文,其实根据6+1条款,也就几页内容,并不复杂,遇到问题时翻翻,基本95%的问题都能解决。纵观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答疑,基本对照政策解答,超越文件本身规定的答疑极少极少。每次答疑,变化的基本是场景,唯一不变的还是条文。
随着专项附加扣除的落地,该是转移学习方向的时候了!其实在个税法体系中,专项附加扣除只是个税几百个知识体系里的一个,仅是它涉及面较大而已。我们可以进一步学习其它方面的知识,比如年金扣除、股权转让、股权激励、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税、劳务报酬和非居民个税问题,还可研究建筑业、保险业、文娱业、律师行业的特殊个税问题,进一步讲,我们还有很多值得研究的税收政策,尤其是涉及面较广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问题等等。
2019年是中国税制改革力度空前巨大的一年,让税乎网一直陪伴您学习,做一个懂税法、有品味的纳税人吧!
最后,感谢国家!感谢财政部、税务总局给全国人民带来的红包!大伙已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