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我市降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日期:2018-12-26
我市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自2016年开始实施至今近3年,全市约6万建筑从业农民工纳入了工伤保险保障,政策施行之初,费率为按工程总造价1.5‰征收,自2018年1月1日起,费率调整为1‰。
为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在确保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稳健运行的基础上,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拟下调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不含设备设施费)为基数,缴费费率分四档征缴,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1亿元以下(含本数)的,按0.8‰缴费;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1亿元以上至3亿元(含本数)的,按0.7‰缴费;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3亿元以上至5亿元(含本数)的,按0.6‰缴费;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5亿元的,按0.5‰缴费。
据测算,下调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后,预计每年可为相关企业减负约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