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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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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期:2019年04月30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原副局长姜才兵,先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价值共计18100元,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2. 国家税务总局贞丰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原局长杨涛,先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价值共计362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国家税务总局奇台县税务局科员郎志东,先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丧事礼金价值共计797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4.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大浪分局原局长姜超,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面值共计23000元的购物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共获取净收益52606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终止正科长级职务试用期。

  通报指出,上述4起违规违纪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反映出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形势下,仍有少数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2019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税务机关纪检机构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对减税降费工作过程中“吃拿卡要”、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影响纳税人获得感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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