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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产权交易所:国企1元转让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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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产权交易所: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

日期:2019.8.26

项目名称 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BJ1000205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8-0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19-08-28
所在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10-58256894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殷辰飞 / 联系电话:010-66295673 | 部门负责人:陈列 /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东三街北、商务外环路西A-32号1幢19层01、02号)
法定代表人 周全 成立日期 2010-09-21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00562471437G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王小兵 49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5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16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04.56 -2895.35 -3131.4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084.54 27538.31 -2453.77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527.67 4294.16 -2211.4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955.58 24620.79 -4665.21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截至评估基准日,彭富功等7户仲裁案件款及潘宏伟等82户仲裁案件款共涉及赔偿款合计3,282,098.02元。海赋国际82户购房违约金赔偿款2,667,291.75元。2.转让方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转让方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按照35:16的比例分配股权转让价款。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三门峡市(三门峡市黄河路中段147号;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园通路1号创业中心409室(经营场所))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张玉峰 成立日期 1985-11-26
注册资本(万元) 16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1120017474494XT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78306183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9-03-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电建地产公司、水电十一局对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和股权转让事项的批复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1号楼5-7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夏进 成立日期 1999-07-08
注册资本(万元)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00228356X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78306183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9-03-2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电建地产公司、水电十一局对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和股权转让事项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有且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付清。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北交所相关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北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北交所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北交所造成损失的。4、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现状,已经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标的企业其他原债权和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受让方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同意标的企业原签署的各项合同继续履行。(5)同意标的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职工原工作岗位保持不变,工龄连续计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七、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王小兵 河南中新置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49.0000% 51.0000%
备注

国有产权受让手续须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会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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