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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用卫星定位系统识别运输信息真假

用卫星定位系统识别运输信息真假

2021年11月30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朱贺民 宋歌 金佳丽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集成应用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推出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促进对货物运输企业精准监管、精确执法。

促进运输业涉税风险评估和检查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规定,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搭建监控平台,将车辆运行过程应被实时监管的道路运输企业纳入该平台管理。

前不久,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与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将监控平台提供的道路运输车辆历史和动态数据转换为税收大数据资源,用于分析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情况,为运输企业税收风险评估和检查提供了重要工具。

帮助判别货物运输发票是否合规

监控平台可通过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等信息查询道路运输车辆的历史和动态数据,税务稽查部门通过车辆历史行驶轨迹,可有效判定有关运输发票中的信息是否真实、齐全。为便于风险分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利用监控平台数据建立风险指标模型,通过风险指标模型对监控平台数据信息比对,判别有关货物运输发票填写项目是否齐全,起运地、到达地等内容是否真实,进而有效判别企业是否存在虚开运输发票行为。

例如,“金三”系统中显示,某运输企业拥有不同型号运输车辆50余台,近一年已全部缴纳车船使用税,同期开具运输发票的备注栏中均为相同3台车辆的信息。而通过监控平台数据,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同期其他车辆均有不同的历史行驶轨迹,认定该企业存在虚开运输发票的嫌疑。又如,某企业近期的运输发票备注栏显示,货物名称为柴油,运输单价270元/吨,数量40吨,价税合计10800元,起运地、到达地分别为S市、Q市,并显示了运输车辆牌号。而稽查人员比对监控平台数据发现,该型号运输车辆罐体最大容量为33吨,且该车辆近一年内行车轨迹未出现在S市和Q市,判断该运输发票很可能是虚开发票。

避免货物运输免税项目违规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避免货物运输免税项目违规抵扣,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利用风险指标模型定期分析扫描有关数据,通过货运发票中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税率等要素,查找运输免税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比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已抵扣勾选的数据,及时发现“不得抵扣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实现精准监管、精确执法。

例如,该局扫描发票备注栏货物名称为“麦芽粕”等免税货物的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数据,比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发现部分企业已违规抵扣进项税额,立即据此采取应对措施。

提升货物运输链条的税法遵从度

风险指标模型自动分析的不合规发票风险数据,具有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特点,可以有效促进精准监管、精确执法。根据有关规定,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涉及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局利用监管平台数据和风险指标模型,既可以从取得运费发票的企业追溯至上游运输企业,也可以从运输企业追溯至下游企业。

实践表明,此举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查运输企业整个运营链条的税法遵从度。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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