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向骨干员工发放薪酬补贴等,补税1365万、滞纳金491万
姜新录整理 陇上税语 2021-12-07 07:58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在首发上市资料中披露: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出于薪酬保密及为员工节税考虑,曾通过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百奥科技向骨干员工发放薪酬补贴及支付部分无票费用。公司通过百奥科技等关联方代付薪酬、代垫费用的不合规行为,主要系当时公司内控制度存在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形。但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停止体外代垫费用等不规范事项、将代垫费用在申报报表中完整反映、于 2020 年 12 月底申报前补缴税费和滞纳金、归还代垫费用并结清关联方往来款等措施整改后,相关不合规行为已进行了规范。自 2020年 2 月 4 日起,公司未再新增关联方代垫费用情况,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侵占百奥科技财产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 2017-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真实且完整地反映了前述代垫费用,并已于申报前向百奥科技归还了全部代垫费用;除已注销子公司济宁领先对应的代扣代缴税额2.93 万元以外,发行人、广东菲鹏因体外代付薪酬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均已补缴完成,并取得了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