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住异常凭证 提高打虚效能
2021年12月07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严鲁凯 张振 高毓川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兖州区税务局出台增值税异常凭证审核处理办法,建立了异常发票有效识别和应对管理机制。该办法实施后,兖州区税务局识别增值税异常凭证的精准性和查处虚开违法的效率均大幅提升。目前,该局已依托该机制及时高效认定17户走逃失联企业,向下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推送增值税异常凭证1619条,涉及金额1.44亿元、税额1869.1万元;同期接收上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推送增值税异常凭证2608条,通过及时核查使有关企业转出增值税进项税3500多万元。
该办法规定,征收管理岗人员发现增值税异常凭证,要及时制作《增值税异常凭证风险提醒告知书》,告知纳税人什么是异常凭证、使用异常凭证有什么风险及如何预防接收异常凭证。基层税源管理分局人员在核查企业异常凭证等过程中要填写《走逃失联企业核查报告》等规范性模板文书,以保障核查事项全覆盖、执法实现全程记录。管理岗人员要分户制作异常凭证管理工作台账,列明异常凭证所涉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处理异常凭证的各环节、认定解除异常凭证的明细信息。
按规定,货劳税管理部门须设置异常凭证管理岗,每天查看异常凭证的认定和接受情况,实时指导税源管理分局(所)开展异常凭证管理核查工作。每个税源管理分局(所)要设专岗,负责本单位异常凭证管理工作的上传下达和异常凭证台账资料保管工作。此外,对各岗位的异常凭证监管工作问责、问绩、问效,并纳入纪律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