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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代开的发票为虚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的公告(深圳市元鑫贸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2-04-18 14:39: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税三稽送告[2022]Z0033

深圳市元鑫贸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纳税人: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处理决定书号

1

91440300MA5F130N1E

深圳市元鑫贸实业有限公司

深税三稽处〔2022〕233号

2

91440300MA5EC36G1W

新初农(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深税三稽处〔2022〕234号

附件:公告的税务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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