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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取证航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0-08 深圳 取证航母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取证航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11:44: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取证航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2SZ15QY5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取证航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49.00

最高限价(万元):49.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取证航母设备(取证航母一体化智能取证工作站系统);

2. 标的数量:1套;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2SZ15QY59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取证航母设备(取证航母一体化智能取证工作站系统)

1套

49.00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 简要技术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取证航母设备(取证航母一体化智能取证工作站系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其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所规定的简易采购范畴。

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600.00

户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购买磋商文件账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五、开启

1. 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4E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0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 如采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采购文件。

2. 如采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文件。

(三)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转2325/23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顺一路1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0755- 232369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方式:汤女士0755-8837 7571转231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0755-8837 7571转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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