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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01-30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深圳市捷来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3-01-30 11:04: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捷来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纳税人: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顺一路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毅华,肖张仟23237256

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附件:公告文书扫描件(深圳市捷来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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