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关于送达深圳市***法务顾问有限公司纳税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17:40: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税四稽告〔2023〕60004号
深圳市***法务顾问有限公司纳税人: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被送达纳税人名称、税务文书名称及文书编号如下: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文书名称 |
文书编号 |
1 |
深圳市***法务顾问有限公司 |
91440***UX8Y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深税四稽罚告〔2023〕20号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