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深税稽告〔2022〕35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向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17:2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代扣代缴税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深圳市海汇鑫实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代扣代缴税款]》(308407)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