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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关于符合“首违不罚”纳税人涉及退还多缴罚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关于符合“首违不罚”纳税人涉及退还多缴罚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14:53:42来源: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由于一些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接受处罚未能准确适用“首违不罚”,产生多缴罚款应予退还,其中部分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有效账户信息、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尝试仍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款事宜,详细名单见附件。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款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罗湖区税务局蜜园路办税服务厅(地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蜜园路1号)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罚款、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款。若考虑退款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款,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方式:25866300。

特此通告。

附件:符合“首违不罚”退还多缴罚款纳税人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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