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新疆  >  哈密市税务局:哈密某棉业有限公司偷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记账联记载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

哈密市税务局:哈密某棉业有限公司偷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记账联记载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

纳税人名称

哈密***棉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或社会信用代码

9165***636191621

组织机构代码

66***916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地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薛某某;性别:男;证件号码:372522********0018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证件号码)

违法期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薛某某;性别:男;证件号码:372522********0018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证件号码)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案件性质

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在存在以下问题:1、开具不符合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1895份,金额10559.39万元,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372.72万元, 少缴增值税968.91万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9.69万元元,少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29.07万元,少申报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9.38万元。 2、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8份,金额2673.03万元,税额347.49万元。 3、2015年2月开具的5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记账联记载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涉及金额519.98万元,税额67.59万元。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