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皖地税函[2006]260号
全文有效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房产税问题的请示》(合地税[2006]201号)收悉。
根据房产税政策规定,对安徽长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圆筒库应征收房产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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