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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检[1997]25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检查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的通知

09-29 京地税检[1997]25号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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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7]433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检查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检[1997]25号

失效

1997年1月10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随着我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使税务检查在规范纳税行为、完善地方税收征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工作,提高我市地税系统税务检查的整体工作水平,现就加强税务检查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础,认真做好税务检查的统计工作。税务检查统计工作是税务检查的基础工作之一。统计结果直接反映我市地税系统税务检查的成果。各单位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报送及时。

  二、采取措施,加强对税务检查结果的分析。随着我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务检查工作将成为我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主体。为适应工作的需要,税务检查部门要根据检查的统计结果,从检查户数、经济性质、不同税种、检查形式、违法频度等各方面,按照规范的方式,进行系统分析。从发现问题加强征管、完善制度、指导工作的角度找出原因,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服务。

  三、制定办法,全面反馈税收征管质量。税务检查一方面是对纳税人守法状况的行政监督,同时也是对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和水平的检查,这是税务检查发挥主体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税务检查部门要根据税务检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检查结果的分析,从征管制度的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的到位情况,以及纳税人的守法状况进行全面反馈。对本局的税收征管质量进行评价,对所存在的有制度规定,但未实施到位或者制度规定不健全、不明确、不完善的问题,提出系统的改进和完善的意见或建议,作为我市地方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完善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四、各单位每半年一次,将税务检查情况分析和征管质量反馈的意见,随同税务检查情况报告表一同报送市局。

      主题词:税务检查,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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