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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04]38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09-29 京国税发[2004]380号 我要评论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4]380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2月29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转发给你们,文件中提及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市局正在研究之中,待转发后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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