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市保险业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营[1994]43号
全文有效
1994-10-08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55号《关于北京市保险业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原北京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4号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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