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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函〔2014〕106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

京国税函〔2014〕106号

全文有效

2014-05-08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

  规范进户执法项目是解决税务机关重复检查等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切实转变税务机关职能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进户执法”等一系列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15号),对于本级税务机关设定的进户执法项目严格进行清理,并关注税务总局及市局有关取消进户执法项目的通知、公告,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本级机关的相应项目进行清理。

  二、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税总发〔2014〕12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巩固清理成果。各级领导要督促所属单位或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对“规范进户执法”等一系列工作的模糊认识,严禁违反税务总局和市局关于规范进户执法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开展检查、核查、调查等工作。

  各单位在工作中要注意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一是要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紧密结合;二是要将规范进户执法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来检验;三是要在考虑规范进户执法工作特殊性的同时,兼顾好社会效益。

  三、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市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国税局认真总结规范进户执法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项目清理与规范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加强后续管理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重点提炼创新思路、经验做法,并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总结报市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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