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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财便函〔2021〕24号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09-30 渝财便函〔2021〕24号 我要评论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渝财便函〔2021〕24号

征求意见

2021.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起草了《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将《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5月8日-5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来信请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重庆市财政局税政处(邮编401121)或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重庆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编401121),信封上注明:《契税法》授权事项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市财政局cqczszc@163.com;重庆市税务局2641685@qq.com。

  (三)电话及传真:市财政局023-67575431、023-67575461(传真);重庆市税务局023-67572625、023-67572837(传真)。

  附件:1.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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