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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委办发[2003]142号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09-29 巴南委办发[2003]142号 我要评论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巴南委办发[2003]142号

全文有效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因换届人事发生变动,为确保我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夏泽良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路  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向远道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向  平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汪立平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民宗侨办主任

  张选伦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尹先国  区教委主任

  李益中  区财政局局长

  朱  勇  区编办主任

  甘  思  区人事局局长

  张  超  区农业局局长

  梁  挺  区统计局局长

  陈银焱  区民政局局长

  黄建新  区农办主任

  张国强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曹  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华  区农业局副局长

  朱明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曹华兼办公室主任,区农 业局副局长刘华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各镇街也要相应的调整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于2003年9月15日前将名单上报区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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